香港和澳门回归后,分别设立了特别行政区,并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长官负责管理。以下为两地历任行政长官的简要介绍:
香港特别行政区自1997年成立以来,已历经五位行政长官。首任行政长官董建华于1997年至2005年任职,他在任期间推动了香港的平稳过渡及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的落实。第二任行政长官曾荫权于2005年至2012年接棒,他致力于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。梁振英于2012年至2017年担任第三任行政长官,他关注社会公平与住房问题。林郑月娥自2017年起担任第四任及现任行政长官,她是首位女性行政长官,注重加强法治和社会和谐。
澳门特别行政区自1999年成立以来,也经历了五位行政长官。首任行政长官何厚铧于1999年至2009年任职,他积极推动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。第二任行政长官崔世安于2009年至2019年接任,他重视民生改善与基础设施建设。贺一诚自2019年起担任第三任行政长官,他致力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经济。
这些行政长官在各自的任期内均作出了重要贡献,确保了两地的繁荣稳定,同时也体现了“一国两制”政策的成功实践。未来,两地将继续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发挥独特作用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。